发布时间:2019-11-27 来源:佛山高新区
高新区各园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佛山高新区”)创新环境和创业载体建设工作,鼓励和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省级孵化器),我委制定了《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企业孵化器扶持试行办法》(佛高新〔2018〕74号),现按照上述政策文件开展2018年科技企业孵化器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二、组织形式
本次申报主要采取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形式,申报单位填写《佛山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扶持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按材料清单整理打印一式两份纸质版材料提交审核。佛山高新区管委会经“申报、资格审查、公示和拨付扶持资金”流程,完成科技企业孵化器扶持资金申报工作。
三、申报主体
(一)佛山高新区范围内,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经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省级孵化器);
(二)原注册地址在佛山高新区范围外,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整体搬迁并正式落户至园区范围内的经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省级孵化器)。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
申报单位填写《佛山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扶持申请表》并按材料清单整理打印一式两份申报资料,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后提交。
(二)资格审查
各分园管理局对辖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填报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审查内容包括:材料的完整性、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否符合条件等。
各分园管理局初审后,集中提交佛山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进行复审。
五、申报材料
各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申报“2018年佛山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扶持资金项目”主要附件材料清单如下所示:
(一)佛山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扶持申请表;
(二)三证合一版本营业执照;
(三)认定文件;
(四)银行开户证明;
(五)新搬迁并正式落户至园区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之前获得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0万扶持资金后升级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另需提供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等证明。
六、联系方式
1.佛山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李庆坚,联系电话:0757-86683797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万锦路佛山高新区管委会A217室
2.佛山高新区禅城园管理局
联系人:郑淑仪,联系电话:0757-82109905
联系地址:禅城区张槎一路115 号华南创谷11号楼5楼504 (张槎行政服务中心楼上)
3.佛山高新区南海园管理局
联系人:唐伟,联系电话:0757-86316625
联系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办南六路4号506室
4.佛山高新区顺德园管理局
联系人:麦盛球,联系电话:0757-26363970
李贵根,联系电话:0757-26362883
联系地址:顺德区杏坛镇德富路68号4号楼6层
5.佛山高新区高明园管理局
联系人:谭伟亮,联系电话:0757-88689951
联系地址:高明区怡乐路130号七楼创新发展部
6.佛山高新区三水园管理局
联系人:陆诗瑶,联系电话:0757-87380365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一号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