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31 来源: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局
审批单位: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局 编号:FS13A574
事项编码 |
由审改办统一编码 |
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新增建设用地 |
颁发的证件名称 |
批复 |
颁发的证件有效期 |
|
审批类型 |
取消项目 |
法律效力 |
|
审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4.《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通知》第一条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6.广东省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4]273号) |
审批条件 |
1.建设项目用地应符合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项目选址应当合理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3.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的供地政策4.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应符合粤国土资(2005)156号文的有关控制指标5.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方案应当可行,资金应当有保障6.审查用地单位资格,如单位属性、经营范围等 |
申请资料 |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 |
审批受理机构名称 |
佛山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规划局窗口 |
审批受理机构地点 |
南海区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 |
审批受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8:30—12:00 下午:2:30—5:00 |
审批决定机关 |
佛山市人民政府(委托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审批程序 |
1、资料齐备后送佛山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规划局窗口收件 2、国土规划局国土业务科科员初审 3、科长审查 4、局长审核 5、报上级部门审批 |
审批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4工作日。 |
审批收费 |
无 |
收费标准 |
|
收费依据 |
|
审批表格 |
有 |
年审或年检 |
无 |
咨询与投诉机构 |
咨询机构:佛山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诉机构:佛山高新区国土规划局 |
咨询与投诉电话 |
咨询机构:佛山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6689611; 投诉机构:佛山高新区国土规划局、电话:86681160。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他审批;□日常管理 |
备注 |
|
填报时间:2018年7月30日联系人:余建棠联系电话:8668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