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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50万元!佛山出台人才新政

发布时间:2021-05-11 羊城晚报·羊城派

  近日,佛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透露,佛山市新近出台了《佛山市柔性引才暂行办法》。其中,对于“高精尖缺”人才,采用柔性引才引进为佛山市服务的,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贴。

  柔性引才补贴,即用人单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的人事、劳动、社保关系不在佛山市的人才,可申请柔性引才补贴。据了解,《办法》出台前,佛山市已有的人才扶持政策主要针对全职工作人才,对柔性引才只是略有提及,并无独立、具体的专项政策。因此,《佛山市柔性引才暂行办法》是该市首次针对柔性引才出台的政策。

  本次出台的《办法》共16条,主要明确了柔性引才的概念、对象、条件、方式、补贴标准,以及补贴申报及发放程序等。其中,用人单位的范围需是在佛山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立时间在1年以上(含一年)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是在佛山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又或是注册地不在佛山,但利用佛山国有资产举办的单位。柔性引才的对象必须是符合《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的人才,或是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型人才,也可以是经佛山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

  在人才引进条件上,柔性引进的人才要与佛山市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每年实际在佛山市工作天数累计不少于30天,且柔性引才单位与人才全职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引才方式可以是担任佛山市用人单位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3个方式。

  在补贴标准上,同一人才每个纳税年度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请一次补贴,补贴申领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每年柔性引进人才补贴申领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纳税年度内个人劳动报酬在5万元以上(含本数)、1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按劳动报酬的15%予以补贴;在10万元以上(含本数)、2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按劳动报酬的20%予以补贴;在20万元以上(含本数),按劳动报酬的25%予以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完整的年度纳税记录需在下一年度才能开具,因此首轮补贴须2022年1月后才接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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