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平面技术指标为:项目用地面积18122.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19.15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519.15平方米,总建(构)筑物占地面积4259.67平方米,建筑密度(含构筑物)23.50%,容积率0.08,绿地率47.78%。 二、单体指标方面: 鼓风机房及变电所:地上1层,建筑高度4.9米,基底面积256.15㎡,建筑面积256.15㎡,计容面积256.15㎡; 脱水机房:地上1层,建筑高度8.2米,基底面积257.71㎡,建筑面积257.71㎡,计容面积257.71㎡; 加药间、仓库及机修间:地上1层,建筑高度5.7米,基底面积154.84㎡,建筑面积154.84㎡,计容面积154.84㎡; 综合楼:地上2层,建筑高度10.35米,基底面积408.52㎡,建筑面积770.00㎡,计容面积770.00㎡; 门卫:地上1层,建筑高度3.55米,基底面积32.93㎡,建筑面积32.93㎡,计容面积32.93㎡; 进水仪表间:地上1层,建筑高度3.7米,基底面积23.76㎡,建筑面积23.76㎡,计容面积23.76㎡; 出水仪表间:地上1层,建筑高度3.7米,基底面积23.76㎡,建筑面积23.76㎡,计容面积2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