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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企转移至喀什 最高扶持500万

发布时间:2018-06-01 佛山日报

  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在日前印发的2份通知中明确,佛企转移到云浮最高可获50万元扶持,转移到新疆喀什地区最高可获500万元扶持。

  根据《佛山市对口新疆喀什地区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2017~2020年期间,我市工业企业转移到新疆喀什伽师工业园、兵团草湖产业园,将获得适当的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及企业贷款贴息。其中,单个企业固投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笔贷款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两项相加,意味着佛企转移到喀什最高可获得500万元扶持。
  根据《佛山市帮扶云浮产业转移资金申报指南》,2016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转移到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佛山顺德(云浮新兴新成)产业转移工业园、郁南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工业企业,由于转移而产生的支出可获适当无偿资助(补助)。每家企业获得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年组织申报一次,由符合条件的企业于6月15日前向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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