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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08 本网

  政策原文: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方案》、《关于推动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统筹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有效激发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佛山高新区)新一轮创新发展活力,提升佛山高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在广泛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和多轮修改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四)《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五)《佛山市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

  (六)《佛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七)《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的意见》

  (八)《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九)《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方案》

  (十)《关于推动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统筹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一)《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十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评估工作的通知》

  (十三)《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若干措施》

  (十四)《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专项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八章、二十八条。八个章节分别为总则、职责分工、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和附则。

  四、主要内容解读

  第一章:总则

  本章包括《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三条,阐述了《管理办法》制定的意义,明确了专项资金的定义和适用对象。

  第二章:职责分工

  本章包括《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明确了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各园管理局)的职责。

  第三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本章包括《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十个方面,即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高质量创新平台、汇聚创新创业人才、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加强对外开放合作、营造活跃双创氛围,以及国家、省、市明确支持的其他事项和佛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支持事项。

  第四章: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

  本章包括《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明确了佛山高新区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相关规定,包括项目库建设、项目入库、项目报送、清理退出等方面。其中,项目按层级分为“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项目入库需开展项目审核和评审论证,结论作为项目入库和排序的依据;项目报送采取成熟一批报送一批的方式,向市级预算储备项目库报送项目;纳入市级预算储备项目库的项目滚动作为年度预算编制和调整的备选项目。

  第五章:专项资金预算编制

  本章包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根据佛山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明确了预算编制流程,即根据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编制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和预算额度需求,并同时编制“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再根据市财政部门下达的额度控制数编制专项资金预算。

  第六章:专项资金预算执行

  本章包括《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明确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具体流程,包括专项资金分配方式、专项资金拨付、专项资金二次分配、事前资助类项目运作流程等。

  第七章: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本章包括《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重点包括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内容。其中,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重点参考财政部印发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不满60分为差。

  第八章:附则

  本章包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明确了专项资金变更、发布渠道、工作经费、有效期限、办法解释权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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