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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佛山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14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原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佛山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一)国家层面

  2020年7月,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指出,生物医药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我国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

  2021年3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医药工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将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新一代生物技术日渐成熟,为医药工业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提供了广阔空间。

  2022年5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物技术和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生物经济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生物医药、生物技术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显著提升。

  综上所述,生物医药已成为“举国之力”重点发展的领域。

  (二)广东省层面

  2020年5月,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提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群,推动精准医疗、智慧医疗等新业态发展壮大,在岭南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形成若干个优势产业。打造广州、深圳、佛山等创新集聚区。加快进位赶超,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高地。

  2021年3月,《广东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进生物医药实验室平台和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平台建设,建立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聚区。

  2021年12月,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动形成若干大型产业集聚区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86号),提出通过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推动佛山等地建设省大型产业集聚区打造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增长级。

  (三)佛山市层面

  2022年7月,市第十三届四次全会强调要系统谋划建设“十大创新引领型特色制造业园区”,高水平打造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

  2022年9月27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佛山市十大创新引领型特色制造业园区规划方案》,明确佛山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产业,要求大力发展高端医药、医械、医疗,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

  2022年9月28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府签订共同推进佛山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依托佛山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核心起步区,加快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高地,高水平建设佛山大型产业集聚区。

  二、法律法规及参考政策

  1.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广东省关于促进生物医药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动形成若干大型产业集聚区的实施意见

  4.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北战新产业园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5.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6.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佛山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佛山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7.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8.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9.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千意见

  10.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生物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11.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 (修订)

  12.广州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IAB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1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14.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试行)

  15.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

  16.关于加快推进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包括总则、全面建设药品监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先行区、自主创新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产业园内企业品牌、打造专业化服务体系、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二条)。阐述了《办法》的目的、扶持对象条件。

  第二章全面建设药品监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先行区(第三条至第七条)。重点是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提供的资源、技术和服务等优势内容。

  第三章自主创新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第八条至第十七条)。第八条支持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研发生产。第九条支持中药配方颗粒企业发展壮大。第十条支持二类、三类医美或家用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第十一条体外诊断试剂研发生产。第十二条支持医药贸易物流区域中心建设。第十三条支持新药研发生产。第十四条支持企业(机构)进行资格、规范认定(证)。第十五至十七条支持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第四章做大做强产业园内企业品牌(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第十八条支持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第十九条物业租金减免补贴。第二十条支持大企业设立区域总部。第二十一条支持企业委外生产。第二十二条支持企业对外提供生产服务。第二十三条企业做大做强规模。

  第五章打造专业化服务体系(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四条金融投资服务。第二十五条支持“全程托管式”专业服务。第二十六条开发应用场景加速培育企业发展。第二十七条基础配套保障。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二条)。明确企业享受本办法扶持的承诺及违反承诺的处理方式、政策实施期限、解释权、“一事一议”的前提以及“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规定了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佛北战新产业园管委会)、佛北战新产业园三水指挥部在本办法的执行过程中应该担负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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