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网站支持IPv6

《促进佛山人才创新灯塔产业园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4 本网

  一、编制背景

  广东省人民政府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2+2+4”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佛府函〔2020〕41号)等文件,提出要全力培育集成电路(半导体)、人工智能、新材料、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稳中求进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对加快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意义重大。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佛山市第十三次党代会“515”高质量发展目标,聚力加快建设佛山人才创新灯塔产业园(以下简称灯塔产业园),特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原则

  《办法》主要是落实佛山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工作要求,加快将灯塔产业园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才高地、国家级应用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载体。因此突出以下几点原则:

  突出灯塔产业园特色。根据灯塔产业园在政府、产业、资源等方面的比较优势,立足自身主导发展产业规划,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做到突出灯塔产业园自身特色,实现差异化,形成灯塔产业园品牌,加强灯塔产业园的影响力、吸引力和辐射力,更好地集聚资源价值。

  突出政策措施体系化。关注产业全周期、多方面的发展,注重对产业链条上下游的扶持,同时在产业、人才、金融、法律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建立具有精准性、集成性、特色性的灯塔产业园产业政策体系,做到各产业环节环环相扣、协同发展。

  突出政策具体可落地。为落实政策要实在、措施要可落地、财政要可承担的制定方针,在深入调查摸底和仔细研究各地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灯塔产业园产业、企业发展现状,围绕财政奖补、金融撬动、创新发展、公共服务、基础保障等方面,突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办法》由总则、扶持内容、要素保障、监督管理及附则五大部分组成。

  (一)总则。第一条至第二条内容包括政策背景和扶持对象。政策背景阐述了扶持办法的目的在于推动灯塔产业园建设,聚力加快打造灯塔产业园。扶持对象主要是关于对本政策措施目标受众的工商所属、产业范围等扶持条件的说明。

  (二)扶持内容。扶持内容包括推进灯塔产业园产业规模化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转化、搭建完善产业发展服务体系等内容。

  1.促进园区产业规模化发展。第三条项目落地奖对符合投资强度的企业给予固定资产奖励,支持企业租赁物业并给予一定租金减免。第四条企业发展奖。对发展达标的产业载体、营收达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促进园区科技创新和转化。第五条科研院所落户奖。对省级以上科研院所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奖励。第六条重点项目研发奖。对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等课题的给予奖励。第七条高层次人才创业奖。对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购买成果并产业化给予奖励。第八条科技创新平台发展奖。推进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做大做强,对符合资质的、搭建公共平台的、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推进企业获批高企的、投资园区项目的载体进行奖励。第九条品牌提升奖。对组织学术交流、产业比赛、产品推介等活动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给予奖励。

  3.搭建完善产业发展服务体系。第十条金融投资奖。对获得风投支持的企业给予奖励,对符合资质企业提供部分贷款贴息。

  (三)要素保障。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支持灯塔产业园内重点项目建设,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项目用能、环境容量提供保障。

  (四)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对企业申报政策的材料真实性、申请合规性等进行监督管理。

  (五)附则。第十六条明确本办法的奖励形式为事后奖补的形式第十七条明确本办法与市区同类政策“就高不重复”。第十八条明确适用于“一事一议”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十九条对本办法出现专用名词作出解释。第二十条明确本办法由佛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并实施。第二十一条明确本办法有效期三年。

  四、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0〕1号)

  2.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府办函〔2020〕16号)

  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科函〔2019〕131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

  5.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2+2+4”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佛府函〔2020〕41号)

  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十大创新引领型特色制造业园区规划方案》《佛山市十大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区规划方案》的通知(佛办发〔2022〕9号)

  (二)主要参考政策

  1.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

  2.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3.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4.深圳市关于推动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四个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5.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IAB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6.重庆高新区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企业科技创新 促进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7.长沙支持“智能制造”海归小镇建设若干政策

  8.关于推动东部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9.厦门市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10.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创新创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办法

  11.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

  12.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元宇宙创新发展办法的通知

  13.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4.佛山市南海区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办法

  15.佛山市南海区支持企业投贷联动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原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佛山人才创新灯塔产业园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Email:fshitech@foshan.gov.cn
  •   
  • 咨询热线 管委会:0757-86683830
  •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佛山高新区管委会

主办单位: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网站标识码 4406050036

粤ICP备05033683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502000361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5020003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