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网站支持IPv6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不予批准《佛山市爵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包装容器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31 佛山高新区

佛山市爵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佛山市爵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包装容器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项目不符合丹灶镇产业布局规划文件规定,且与丹灶镇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不相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你公司如果对本通知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31日


-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Email:fshitech@foshan.gov.cn
  •   
  • 咨询热线 管委会:0757-86683830
  •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佛山高新区管委会

主办单位: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网站标识码 4406050036

粤ICP备05033683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502000361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5020003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