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4 本网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
1 | 关于《 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及光伏集成系统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佛环高新三函〔2022〕1号 | 2022年3月1号 | 见附件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和行政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佛山市人民政府(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司法局一楼南侧,邮编:528000)或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87533928、87531656)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佛山高新区三水园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7-87388020
传 真:0757-87388020
电子邮箱:ssqlpzhbsp@ss.gov.cn
附件:佛环高新三函〔2022〕1号 关于《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及光伏集成系统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pdf
主办单位: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