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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新区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10-30 本网

  一、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二、普法对象

  高新区全体干部职工;高新区内企业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组织;拟在高新区内设立企业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组织;社区群众。

  三、普法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人员专门抓,全系统人员共同抓,上下联动,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层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本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要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宣传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推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引导领导干部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推动高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贯彻落实,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普法教育,继续结合法律知识巡回宣讲培训、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开展普法,增强其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创新方式。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高新区政务网站、微信等客户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媒体、多渠道、多方位开辟普法新载体,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佛山高新区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普法方式

  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干部培训网络学院、高新区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讲座、宣传海报、标语、发放宣传小册子等。

  五、普法活动

  围绕重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如在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普法知识测验、法制讲座、法律进企业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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