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2 本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佛山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专项引导资金实施办法》(佛高新〔2020〕24号)要求,我委将于6月开始开展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2年6月-2022年8月,最迟不超过10月。
二、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以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各项中期考核评价指标为标准,以项目的产业化和经济发展程度以及人才引进方面为参考标准。
三、考核形式
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地走访考察以及听取项目情况汇报。
四、结果运用
通过中期考核的团队项目,经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拨付第二期财政资助资金。
五、注意事项
(一)自下发通知之日起,各相关单位可提交中期考核申请,原则上按照分批次进行考核、公示和资金拨付工作。
(二)如2020年立项时为降级扶持,评审时自动调整绩效指标,调整标准如下:由800万扶持资金下调到500万扶持资金的项目,考核指标调整后不低于原指标的70%,由500万扶持资金下调到200万扶持资金的项目,考核指标调整后不低于原指标的60%,由800万扶持资金下调到200万扶持资金的项目,考核指标调整后不低于原指标的55%。
(三)请各相关单位着手准备中期考核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
(联系人:牟思远,联系电话:0757-86669862)
主办单位: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