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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30 本网

  因工作需要,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决定面向全市选调1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1名。

  二、选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以下统称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上述年龄以公告发布之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3.要求具有国土城乡规划、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选调生基层锻炼时间未满2年,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17:3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shitech@foshan.gov.cn(邮件主题:2025年选调报名+姓名),并电话告知佛山高新区管委会(联系电话:0757-86681980)。

  3.报名材料

  (1)《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签名并扫描);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任现职务职级文件和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扫描件,近期小一寸免冠红底电子照片;

  (3)《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务员名册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

  (4)业绩证明材料,如受表彰奖励的文件等,如没有可不提供。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择优选定拟参加笔试人选,通过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人数1:5比例的,由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笔试时,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原件。

  2.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从接到资格复审电话通知3个工作日内(超过时间视为自行放弃选调)提供如下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公函并加盖单位公章;网络查询学历学位认证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证明。电话通知符合选调条件和岗位需求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5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决定是否取消选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佛山高新区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佛山高新区管委会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佛山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转任人员现任职级高于四级主任科员或现任领导职务的,本人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按选调职位职级调入。

  (四)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选调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咨询电话:0757-86681980;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

  佛山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电话:0757-86669829。


  附件:

  1.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务员名册表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x

  附件2.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务员名册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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